▼林男不滿女友提分手,揚言要公開對方私密照。(示意圖/pixabay)
不過林男到案後對於被害人的指控全部否認,他強調在拍攝睡姿照片時,都有先經過同意,對方也看過照片。至於威脅要公開裸照也只是說氣話,本意並不是要讓女方害怕,「況且她也沒感到害怕。」
▼女子感到相當害怕,深怕裸照被流出。(示意圖/pixabay)
合議庭表示,林男未經查證就在臉書PO文暗示小雅介入他人婚姻,這些種種行徑已構成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、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及加重誹謗罪,最後依法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42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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