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翁子涵捲入太陽花女王「劉喬安」的跨國性交易案,連日來她保持沉默,卻在IG限時動態PO出南韓女星雪莉的新聞,疑似在表達心聲。其實捲入賣淫案的女子非常多人,判決書公開上網,也讓「戴姐花名冊」跟著曝光,不只女模、女星,甚至還有外商公司的OL女秘書,價碼隨著知名度不同、出國地點也會影響金額高低,算一算戴姐旗下「金釵」高達14人。

 

▼翁子涵捲入跨國性交易案。(圖/東森新聞)

 

捲入跨國性交易案,女模翁子涵神隱一段時間,如今在IG限時動態PO出南韓女星雪莉的新聞連結,連日來 翁子涵過去不斷被起底,讓她也成了網路攻擊對象,捲入跨國仲介性交易,法院判決後,這本應召花名冊 曝光,除了翁子涵,還有女星、模特兒。

記者:「看不到。」

 

▼警方調查後發現,至少14名女子涉嫌跨國應召 。(圖/東森新聞)

 

用外套包住頭部,身體趴到不能再低,一個個年輕女郎就怕身分曝光,其中A1一名曾到澳門、美國拉斯維加斯,還有北京、新加坡,一次可拿8到20萬不等,行程滿檔,價碼最高,另外A2、A3、A4曾同一時間到拉斯維加斯,各自分的6萬,A3也曾獨自到東京收費20萬,另外還有王姓女子、李姓女子還有潘姓女子分別飛到英國、澳洲,拿到10幾萬不等價格,至於翁子涵被查出在澳門、台中從事過三次性交易,拿到7到8萬,花名冊裡甚至還有一班外商公司女秘書在信義區上班,檢警找上門,她還不敢相信,算一算,至少14名女子涉嫌跨國應召 。

 

太陽花女王劉喬安:「對所有的判決都會服從,然後都會照做,不好意思,這段時間浪費了社會資源。」

 

▼2016年劉喬安承認涉入仲介性交易。(圖/東森新聞)

 

2016年劉喬安認了涉入仲介性交易,她和閨蜜鍾姓女子一起協助人稱戴姊的戴君儀,仲介演藝圈女模出國伴遊,隨著知名度還有出國地點,價碼各自不同,判決書出爐,接客名單女模價碼也跟著曝光,也讓這本花名冊更引起外界討論。

 

2015年檢警破獲跨國性交易集團,以綽號「戴姐」的女子為首,專門仲介女星、女模跨海伴遊以及性交易。當時被爆出太陽花女神劉喬安也在花名冊上,而判決書上,除了她以外,其實還有一名女子,就是被視為直播主連千毅小三的翁子涵。判決書寫明她在澳門、台中從事3次性交易,價碼從7到8萬不等,而經紀人回應,事發當時子涵才18歲,是以證人身分出庭,否認從事性交易。

▲站在連千毅左後方的就是辣模子涵。(圖/翻攝自臉書)

直播主連千毅:「來,一億元的遊艇,這一台2011年的,2010、2011的。」

穿著黑色洋裝、露出姣好身材,連千毅直播中曾經出現過的辣模子涵,如今卻被爆出捲入跨國性交易案。

▲子涵外型姣好身材火辣,卻涉入跨國性交易案件。(圖/翻攝自翁子涵臉書)

擁有超吸睛的粉紅色R8,跟網紅團體合拍影片,翁子涵因為穿衣尺度火辣,搭配姣好身材,讓她逐漸在網路上走紅。但如今連千毅入獄,她也遭到起底,曾經跟太陽花女神劉喬安扯上關係。

▲劉喬安被起訴時,痛哭流涕的畫面。(圖/翻攝自劉喬安臉書)

太陽花女王劉喬安:「我真的很像古時候被行刑的犯人。」

雖然極力否認涉入仲介跨國性交易,但劉喬安還是在2016年遭到判刑。

判決書也指出,翁子涵曾經從事3次性交易,分別在104年間,在澳門及台中兩地,而翁子涵分別拿到7到8萬不等金額。

▲子涵經紀人反駁性交易一事。

翁子涵經紀人:「她沒有拿任何一毛錢,當時她是以證人的身分去應訊去警察局應訊。」

經紀人坦承翁子涵有去作證但沒有從事性交易,更沒有拿到一毛錢,只是判決書清楚寫著時間、地點跟交易金額,3度接受劉喬安以及戴姐的仲介接客。翁子涵如今又遭起底、登上媒體版面,爭議再添一樁。

 

4歲辣模「子涵」因拒絕知名直播主連千毅追求和包養而爆紅,捲入「太陽花女王」劉喬安仲介跨國賣淫案,名列「花名冊」,翻開該案判決書,爆出子涵曾前往澳門、新加坡等地進行交易,並以秘密證人身份被約談。此外,判決書還詳列其餘13位女子交易價格,其中一女光飛一趟美國,就進帳126萬元。

▲子涵(右)捲「太陽花女王」劉喬安(左)仲介跨國賣淫案。(圖/翻攝臉書)

根據北院判決書資料,內容透露子涵真實姓名,她曾3度進行性交易,已在花名冊上留下3筆記錄,時間位於2015年3月至9月間,透過劉喬安的仲介,前往澳門、新加坡、台中等地交易,男客分別支付12萬、20萬和12萬元,子涵則在結束後,平均分得7至8萬元不等價碼,3次共進帳21萬元。

此外,判決書還列出另外12名女子性交易地點與價格,其中一名女子花花(化名)與暱稱Jason的男子,相約在美國拉斯維加斯交易,11天代價折合新台幣40至50萬元,而花花則分得其中15至20萬元。

另外,2013年10月至12月間,也有男客一次找來君君(化名)、茱麗(化名)、小芳(化名)3位女子,每晚談價12萬元,3人則分別陪伴6天、10天、21天,每晚則可分得6萬元,其中小芳還一次和3名男客交易,光是這趟21天美國之旅,最多可進帳高達126萬元,相當驚人;至於期間做了什麼事,大概只有當事人知道。

因受直播主連千毅波及,辣模「子涵」也隨之不斷被爆出過去的黑歷史,不僅扯出整型、學歷、假千金,吸毒等事件,甚至捲入「太陽花女王」劉喬安跨國賣淫案,據判決書指出,劉喬安「花名冊」中連同子涵在內,共有14名金釵自願賣淫,其中價碼最高的一次,為劉喬安的閨密鐘宜姿負責仲介「A女」、「B女」,前往美國拉斯維加斯應召,一次性交易就要價40至50萬元。

▲「太陽花女王」劉喬安與應召站「戴姐」涉跨國仲介賣淫遭判刑。(圖/資料照)

針對劉喬安跨國賣淫案,根據台北地院判決書指出,劉喬安的閨密鐘宜姿,於2000年11月加入仲介跨國賣淫集團,該集團的「花名冊」中共列有14名金釵,其中以應召站的紅牌「A女」價碼最高,行程滿檔的她曾到美國、中國、新加坡等多國從事性交易。

鐘宜姿於2013年1月26日至2月5日,安排旗下的「A女」及「B女」,前往美國拉斯維加斯進行性交易,一名綽號「Jason」恩客並以40至50萬元代價進行交易,事後「A女」分得15至20萬元、「B女」則分得5萬元酬勞;緊接著「A女」在同年2月27日至3月1日,又被安排至中國北京,以8至10萬元代價,與孫姓恩客進行性交易,事後「A女」分得6至8萬元的酬勞。

經台北地院審酌,劉喬安跨國賣淫集團等3名被告,並無證據顯示旗下女子遭強制性交易,拆帳上亦無不當剝削,由此認定14名金釵均是自願配合出國賣淫。

▲辣模子涵被爆出捲入劉喬安跨國賣淫案。(圖/翻攝臉書)

而劉喬安曾在2015年3月至9月間,仲介子涵在澳門、台中與「不明男子」進行性交易,第1次在2015年3月27日、28日,第2次在2015年5月19日到21日,第3次在同年9月14日,分別由劉喬安和戴君儀以12萬、20萬元代價仲介,子涵每次可得7到8萬元的酬勞。

不過子涵所屬的經紀公司火紅娛樂則強調,子涵當時年僅18歲,還沒簽經紀約,經紀人詢問子涵,確實在劉喬安事件爆發時,她有被傳去警局做筆錄,但是以證人身分,也從未出庭,若當時有證據證明賣淫,子涵不可能全身而退,反而會被轉為被告或受罰,子涵確實沒有賣淫或收取任何不法所得;並已要求子涵趕緊到警局詢問調閱自己2015年到2016年的刑事案件紀錄,以及良民證,證明自己的清白。

 

網紅翁子涵,因為連千毅被逮跟著一起暴紅,如今卻被爆出和劉喬安的仲介賣淫案有關,判決書中,不只出現翁子涵名字,還發現賣淫集團竟有「花名冊」,專門派遣女郎到國外性交易,足跡遍佈歐美和大陸日本,當中更以一名A1女郎為大紅牌,開價高達40萬。

 

 

直播主連千毅過去的影片,身邊這名身材姣好的女子,全程陪拍賣但這名翁子涵,最近卻被發現與過去被稱為,太陽花女王的劉喬安有關聯。

 

不論是臉書還是IG,翁子涵大方展現好身材,更親切的和粉絲互動甚至還PO出,自己開車的帥氣模樣光是臉書追蹤人數就有28萬,後來發現當時劉喬安仲介賣淫案遭到判刑,而判決書中翁子涵的名字竟也在裡面,還爆出整個賣淫集團的花名冊,這個集團專門從事跨國賣淫,以賭場飯店為主要據點,從新加坡、大陸北京、廈門、澳門、美國拉斯維加斯、英國倫敦、日本東京、法國甚至菲律賓馬尼拉都有派遣,事業遍佈全球。

 

 

記者何冠毅:「這個賣淫集團,通常是在外國進行交易,但是如果回到台灣,她們也會特別選在,五星級飯店裡面進行。」

 

 

檢方從集團花名冊發覺,高挑亮麗是女郎基本條件,身分有剛出道女模車模,通告藝人過氣藝人四大類至少有14人,當中翁子涵開價20萬、若曦則有14萬;方妤和品均則是曾分得17萬和20萬,當中名稱未曝光的A1女模,則是曾開出40萬高價,是集團中大紅牌。

 

這14名金釵7人坦承賣淫,但一開始接受調查時,只承認是當飯局妹疑似半強迫配合,卻被檢方打臉發現14人,確實都是自願賣淫,但由於地點都在境外難以成案,這集團花名冊也意外以證人身分,判決書中因此曝光。

擁有火辣身材、逆天長腿的小模子涵,因被牽扯進連千毅的「後宮之亂」而引發爭議,子涵為駁斥不實報導,還秀出她拒絕連千毅每月10萬包養的請求,沒想到事件卻越演越烈,頻頻遭周刊爆料過去的黑歷史,像是整型、賣淫疑雲等等,不過對此她所屬的經紀公司也澄清,當年因捲入「太陽花女王」劉喬安的跨國仲介賣淫案,子涵曾以證人身分接受約談,強調沒有賣淫、也沒有從中收取任何酬勞。但卻驚爆劉喬安的「花名冊」中,媒介性交易橫跨歐亞美三大洲,甚至連台北知名5星級飯店也淪陷。

▼▲劉喬安被控跨國仲介賣淫遭判刑。(圖/資料照、臉書)

據了解,2016年,劉喬安被指控跨國仲介賣淫,她出庭時坦承犯行,之後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、緩刑2年,重創形象跟演藝之路。周刊爆出子涵就在劉喬安的「花名冊」中,在台港澳等地與對方性交易,每次可抽7到8萬元左右,但子涵所屬的經紀公司澄清,當時子涵年僅18歲,且是以「證人身份」而非被告接受警方約談,強調絕對沒有賣淫,也沒有從中拿到任何的酬勞。而「花名冊」中還詳列了其他女子,性交易地點更是橫跨歐亞美三大洲,就連台北知名5星飯店也是交易地點之一。

▲辣模子涵頻遭爆料黑歷史。(圖/翻攝臉書)

據《Ettoday》報導,劉喬安先前被控跨國仲介賣淫遭判刑,根據北院判決內容所載,其中還列出另外13位女子的交易金額、所得等等,地點橫跨歐亞美三洲,亞洲像是有新加坡、澳門、北京、東京、香港、廈門、馬尼拉、台灣;歐洲則是英國倫敦、法國;美國則是拉斯維加斯等等。台灣像是台北的知名5星級飯店、台中等地,有女子一次性交易所得,約在3萬到4萬元左右。

▲辣模子涵頻遭爆料黑歷史。(圖/翻攝臉書)

拒絕連千毅追求和包養的辣模「子涵」,被爆曾捲入「太陽花女王」劉喬安仲介跨國賣淫案,名列「花名冊」中,還3度到澳門及台中交易,分別獲得7萬至8萬元酬勞。經紀公司表示,確實當時子涵才18歲,曾被檢方以證人身分約談,但子涵絕對沒有賣淫或收取相關不法所得。

▲子涵被爆曾接受劉喬安跨國仲介安排賣淫,經紀人澄清只是證人。(圖/資料畫面)

「太陽花女王」劉喬安先前爆出仲介跨國賣淫,仲介對象除了酒店女子,也傳出有女模、藝人,但當時都未被證實。而賣淫地點遍及世界各國,「戴姐」應召站的名號在應召界相當響亮。

根據台北地方法院判決,劉喬安全盤認罪,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,緩刑2年,需支付公庫16萬元罰金,主謀戴君儀則被判2年8月,得易科罰金。除此之外,判決列出劉喬安等人仲介哪些女子,在哪些地點,以多少代價進行交易,只是就在列表中,赫然發現子涵的本名。

▲子涵的姣好容貌,曾被連千毅以每月10萬求包養。(圖/資料畫面)

根據判決顯示,劉喬安曾在2015年3月至9月間,仲介子涵在澳門、台中與「不明男子」進行性交易,第1次在2015年3月27日、28日,第2次在2015年5月19日到21日,第3次在同年9月14日,分別由劉喬安和戴君儀以12萬、20萬元代價仲介,子涵每次可得7到8萬元的酬勞。

不過經紀公司強調,子涵當時年僅18歲,還沒簽經紀約,經紀人詢問子涵,確實劉喬安的事情爆發,她有被傳去警局做筆錄,但是以證人身分,也從未出庭,若當時有證據證明賣淫,子涵不可能全身而退,反而會被轉為被告或受罰,子涵確實沒有賣淫或收取任何不法所得。目前已經要子涵趕緊到警局詢問調閱自己2015年到2016年的刑事案件紀錄,以及良民證,證明自己的清白。

▲「太陽花女王」劉喬安與應召站「戴姐」跨國仲介賣淫,遭到判刑。(圖/資料畫面)

 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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